道德的核心问题
道德的核心问题只有两个:一是个体层面上,意志有无自由?二是社会层面上,何为正义?
对于第一个问题,论自由中已作出明确的回答,即人虽然无处不戴枷锁,但人天生自由。只有意志自由,才能产生道德。没有自由,就不会有责任,道德就会失去意义。
关于第二个问题,我将正义定义为社会中的人为的善1,即有利于社会协作、发展和价值的一切思想和行为。社会条件下,人性本恶,正义根源于自利,私德产生了公德。正义维护了公益,产生人人得利的结果。
同真理一样2,正义是有条件的。只有相对的正义,没有绝对的正义。当代社会中,正义的确定遵循字典式的原则序列安排。字典的首页,即正义的第一原则,就是生存优先原则。生存权高于自由、财产、机会等发展权。除非出于自我防御的生存需要,否则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剥夺其它个体的生存权。正义的第二原则,就是发展均等原则。这个原则的实现,要求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,结果将造成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机会均等、自由民主、互惠互利。正义的第三原则,就是价值调节原则。人的价值,最终体现在人的尊严上。因自然或者社会偶然因素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不平等,应当充分尊重最不利群体的价值,保障其必要的生存权和发展权,给与相应的补偿进行调节。从字典顺序上,第一原则优于第二原则,第二原则优于第三原则。
综上,道德的概念应运而生。所谓道德,就是在自由意志基础上满足社会正义原则的观念。伦理为道德观念要求的社会行为规范,法律为需要采取外部集体强制力保证执行的伦理规范。道德是内向的,伦理是外向的,法律为保证的。人的德性是指符合道德观念的个人品性,人性通过符合伦理的言行举止得以表现。